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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縣推廣河川教育暨「我愛老街溪」徵畫比賽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2031
時間:2012-04-17 16:06:0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推廣河川教育暨「我愛老街溪」徵畫比賽實施計畫
壹、    據:配合桃園縣老街溪整體整治-河川教育中心開幕營運計畫辦理。
貳、    旨:為宣導讓大眾共同攜手愛護河川,珍惜水資源,期望藉由徵畫比賽活動,讓兒童、青少年們關心生活環境,培養與環境共生共存共榮的觀念,發揮水資源之『生活、生產、生態』三生功能,更期盼人們能積極從事『疼惜地球、愛護河川』的作為,讓美麗的河川與生態成為最美的資產。
叁、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中壢國民小學。
伍、徵集對象:凡設籍桃園縣之縣民,均可參加投稿,每人限參加一件。
陸、徵集分組:
 一、A組:本縣公私立幼稚園及國小1-2年級學生。
 二、B組:本縣國小3-5年級學生。
 三、C組:本縣國小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柒、作品規格:
一、規格:4開畫紙(約40公分× 55公分)。
二、媒材:創作形式與媒材不拘,但限定為平面創作作品。(作品不符規格者不予評審)
三、內容:以本縣老街溪及其周邊意象為描繪內容,且必須是本人的創作品,為使參賽者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捌、收件方式:
一、請上網下載實施辦法及作品標籤:中壢國小網址(http://www.clps.tyc.edu.tw)。
 二、作品標籤請貼作品背面右下角落,(附表一,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三、參賽作品請親自或派員送達中壢國小訓導處,缺作品標籤、郵寄方式送件概不受理。
 (中壢市延平路622號 電話:03-4255216#310)。
四、送件日期為民國101年5月3日(星期四)起至5月4日(星期五)兩天。(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玖、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5人進行分組評審。
 
拾、獎勵:
 一、各組錄取
第一名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一名2名,禮券25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3名,禮券1000元及獎狀乙紙
 作5名,禮券500元及獎狀乙紙。
二、各組前三名之指導老師,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獎勵。指導 老師以報名表為主不得於賽後更換。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
(三)、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五)、承辦學校之工作人員、各校送退件人員,工作期間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
拾貳、承辦學校經本府考核績效良好,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獎勵。
拾參、經費:桃園縣政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教育局相關計畫項下支應。(經費概算詳如附件)
 
 
 


 
附表一
桃園縣推廣河川教育暨「我愛老街溪」徵畫比賽實施計畫
                標籤聯—請裁切後實貼作品背面右下角/請以正楷填寫
 


組 別
(勾選)
 □幼童組:本縣公私立幼稚園及國小1年級學生。
 □兒童組A組:本縣國小2-5年級學生。
 □兒童組B組:本縣國小6-9年級學生。
畫 題
 
姓 名
 
性別
校 名
 
年齡
    
連絡電話
 
年級
 
戶籍地址
 
指導老師
                      老師(限填一人)

文字方塊: 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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