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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以臺參字第1010051988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網址:人氣: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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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10013510號
主旨: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以臺參字第1010051988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4月5日臺參字第1010051988F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spx)/法令規章2001-2012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本部2012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姚佩芬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39)。
相關附件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doc (大小:43K 時間:2012-04-16 15:12:36)
相關附件2:發布令影本.TIF (大小:54K 時間:2012-04-16 15: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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