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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縣101年度「精進教學」國民中小學教師進行教學觀摩獎勵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2157
時間:2012-04-10 08:17:51 (2012-04-10 08:20:30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及本縣國民教育輔導101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本案委由大成國中承辦、自強國小協辦:

()送件時間:101615日至20

()送件地點:大成國中教務處 (桃園縣八德市忠勇街12號,聯絡電話:3625633211楊豐基組長)

()參加對象:本縣國教輔導團各學習領域/議題小組成員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

三、相關人員獎勵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

()送件作品經審查榮獲特優者,擔任教學觀摩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嘉獎貳次;榮獲優等者,每人核予嘉獎乙次;榮獲佳作者每人核頒獎狀乙紙。

()各校推薦「教師進行教學觀摩」送審,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各校教學觀摩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所送資料不符者,不列入計算送件數):

1、送件數2-4件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2人嘉獎乙次,核頒2人獎狀乙紙。

2、送件數5-8件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3人嘉獎乙次,核頒3人獎狀乙紙。

3、送件數9()以上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4人嘉獎乙次,核頒4人獎狀乙紙。

四、本案榮獲特優之教師於「教學觀摩專業研討會」會議紀錄中所條列之心得分享報告(含教學活動設計與評量理念、教學技術運用、課程特色、教學省思、困難點、經驗、心得、檢討改進……等文字敘述),並另列本縣「活化教學優良示例獎」,採計著作分數0.2分,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與獎金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五、本案實施計畫附件,請參閱附檔。

相關附件1:1010405-100學年度教師教學觀摩獎勵實施計畫.doc (大小:182K 時間:2012-04-10 0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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