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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檢送桃園縣「中小學暨公(私)立幼稚園特殊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要點」乙份,請 查照。 網址:人氣: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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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10009189號
主旨:檢送桃園縣「中小學暨公(私)立幼稚園特殊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101)年度各校辦理遴選推薦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推薦名額:
1、縣立高中、國中小教師部分:48班以下學校得推薦0-1名,49班以上學校得推薦1-2名,校長部分由教育局推薦(要點第二點「師鐸獎名額:3.校長部分由教育局遴選高國中1名(每兩年)、國小1名」,因100年已遴選高國中校長師鐸獎1名,故本(101)年度僅遴選國小校長師鐸獎1名,高國中校長師鐸獎部分依要點規定暫停遴選1年。)
2、幼稚園部分:符合表揚之基本條件及特殊條件者,每園得推薦0-1名。
(二)推薦書及收件規定:
1、各校遴薦之縣表揚人員:請繳交推薦書1份(請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以A4直式橫書、14號標楷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格式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
2、參加本縣師鐸獎遴選人員:繳交推薦書一式6份外(檔案請上傳),另需繳交個人檔案書面資料一式6份(檔案免上傳),並以 A4直式、橫書繕打裝訂(含封面封底不得超過15頁),資料以能完整呈現個人教學、行政歷程為原則。備妥後裝入學校公文封送(寄)件,格式及份數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3、收件日期:101年4月13日(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4、收件地點:大勇國小警衛室(桃園縣八德市自強街60號)。
(三)推薦書電子檔請於101年4月12日(四)下午4時前,連結至大勇國小首頁點選【101特殊優良教育專業人員(http://163.30.87.3/101upload/)】,上傳推薦書及4張照片檔(個人生活照1張、其餘為3張師生互動或家人照等,照片務必力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製作);上傳方式請依網頁說明辦理,上傳完成後,可立即見到上傳結果,若仍有問題,請電洽該校資訊組劉文賓組長(電話:3622017轉212或E-mail:mis@mail.typs.tyc.edu.tw)。
二、本案承辦單位及聯絡窗口:
(一)承辦學校:大勇國小劉家鈞主任,聯絡電話:3636397、3622017轉310。
(二)幼稚園部分:本局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涂淑寶小姐,聯絡電話:3322101轉7583。
(三)縣立高中及國中小部分:本局終身學習科李家慧小姐,聯絡電話:3322101轉7468。
三、本案遴選要點及訪視計畫請逕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或本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網站(http://www2.kles.tyc.edu.tw/~soc/web_05.php)/檔案下載區查詢下載。
相關附件1:桃園縣101年度中小學暨公(私)立幼稚園特殊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訪視實施計畫.doc (大小:161K 時間:2012-03-20 15:17:47)
相關附件2:桃園縣中小學暨公(私)立幼稚園特殊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要點.doc (大小:143K 時間:2012-03-20 15: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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