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室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進修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調查表網址:人氣:172
時間:2004-03-05 17:05:5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縣府93年3月4日府教學字第0930049288號函辦理調查.
二.本調查係依據師培法第22條之規定,以具有大學畢業學歷,於9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格
   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並繼續擔任教職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本法修正施行後五年內專案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以提供進修機會.
   前項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取得,得依
   90年6月29日修正生效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三.調查表(如附件1)請先行參閱,並請符合資格者,於3月9日前逕向人事查詢及填報.
 
相關附件1:1.gif (大小:1072K 時間:2004-03-05 17: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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