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網址:人氣:2071
時間:2012-02-19 17:35:0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1326日至430止線上報名,請各級學校師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213日藝研字第1010000499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5.童話。

()學生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

五、本案聯絡人:陳秀如,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

 

相關附件1:1010215-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大小:151K 時間:2012-02-19 17: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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