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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縣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3311
時間:2012-02-06 15:10:1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報名時間:101213日起至1012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建請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1014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假中壢市元生國小舉行。

三、選讀書目計6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書目考試費用繳交新臺幣貳佰元整,每人至多報考5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量)。

四、測驗方式:每書目以筆試方式辦理。

五、參加測驗人員獎勵如后:

()每書目測驗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核頒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2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研習時數24小時。

()每書目測驗成績達80分(含)以上,未達90分者,核頒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15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每書目測驗成績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者,核予研習時數15小時。

()每書目測驗成績達60分(含)以上,未達7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研習時數10小時。

()每書目測驗成績為59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另為鼓勵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0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小時。

六、活動相關事項請參加測驗人員詳參旨揭計畫(如附件)

相關附件1:1010206-100.2read.doc (大小:65K 時間:2012-02-06 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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