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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增進全國公教人員福利,自即日起賡續由華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南銀行)以原條件繼續承作「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一案,請同仁參考利用 網址:人氣:2941
時間:2012-01-19 10:58:1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117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016397

主旨:為增進全國公教人員福利,自即日起賡續由華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南銀行)以原條件繼續承作「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一案,請鼓勵同仁參考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1113日局授住字第10003037972號函辦理。

二、「築巢優利貸」係在不涉及政府財政負擔下,由提供最低利率之銀行承作,協助公教員工於辦理房屋貸款時仍有優惠貸款管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考量行政院組織改造進程,為期提供公教同仁不間斷之福利服務,本項福利措施,仍由原承作銀行依原條件賡續辦理至1011231日止。

三、本貸款之特色如下:

()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惟不含軍職及約聘僱人員。

()優惠利率: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利率固定加0.265%機動調整,目前年息1.64%。

()額度:以擔保品可貸金額為上限,並依借款用途、償還能力與銀行擔保品估價規定辦理。

()擔保品:提供本人或其配偶之不動產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於銀行作為擔保品(共購不動產者僅限定本人與其配偶)

()償還方式:本金寬緩期限最長為核貸期限四分之一(最長五年),借款人得隨時提前還款,不收任何費用。

()還款年限:最長20年。

()貸款名額:貸款名額無限制,借款人逕向銀行申請辦理,由銀行保留最後審核權。

()貸款資金與風險:資金由承辦銀行自行籌措,並負授信風險。

四、辦理方式:請轉知有意申辦之同仁,逕洽華南銀行各地分行。又政府對本貸款並不負貼補利息責任或給予其他補助,如貸款人因本貸款與銀行發生任何糾紛,應依華南銀行與借貸同仁之貸款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

五、「築巢優利貸」相關資料查詢網址:www.hwc.gov.tw(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www.hncb.com.tw(華南銀行)。洽詢電話:(02)2181-01010800-588-945,或華南銀行各地分行,歡迎自行摘錄上載於機關內部網頁,以廣週知。

六、請各機關、學校人事機構,協助將本案相關訊息E-Mail至所屬每位同仁電子信箱,廣為宣傳,以照顧同仁福利。

七、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乙份,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網址為http//file.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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