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重申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成績評量準則」覈實考查學生學習 網址:人氣:1337
時間:2011-12-12 08:47:47 (2011-12-12 08:48:14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2條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 學生成績評量旨在了解學生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及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同法第6條規定略以,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採取筆試、口試、表演、實作、作業、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等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實際需要,參酌學生自評、同儕互評辦理之。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之。成績評量方式,由任課教師依教學計畫在學期初向學生及家長說明,並負責評量。

二、惟近來民眾反應部分學校評量採用教科書商提供之模擬試題或往年已考過之定期考試題目命題,已有違前揭規定,並已影響學生參加免試入學之權益。

三、爰此,請各校協助採行具體措施(例如納入校務會議、課程發展會議等)向全校教師說明相關規定,另定期評量應建立並落實審題制度。倘查有教師以上開方式辦理成績評量,則務必依教育人員相關懲處規定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函報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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