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關於台灣網路博覽會學生創作園地(縣府獎勵辦法) 網址:人氣:1465
時間:2011-11-02 10:58:3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桃園縣政府於1001021日以「府教中字第1000428759號」文通知本單位,為提高縣內學生創作能力,將於以後每年3月底頒發「努力創作獎狀」予本縣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在「台灣網路博覽會/學生創作園地/桃園縣創作排行榜」平台上300名學生,以資鼓勵。網址:http://www.climaxorg.com.tw/fshop/index.asp/

二、敬請公告轉知學生,多多練習創作,以提高自己之創作能力,所發表之作品還可作為將來大學申請入學之投稿證明。民國10133012時正,各組發表篇數排行榜上前300名將獲縣府頒發「努力創作獎狀」,以資鼓勵。

三、創作須先經由老師批改再上傳、符合字數要求、最少上傳4篇,如篇數相同,則以最後1篇上傳時間先後來判斷。

台灣網路博覽會

執行長 賴自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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