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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70週年校慶logo徵選計畫... 修正 網址:人氣:1599
時間:2011-09-28 14:35:22 (2011-10-11 16:08:22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校長指示

優選作品將用於校慶相關文宣上
故收件日期更正為:10月18日(二)止
敬請各位老師鼓勵貴班學生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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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埔心國民小學70週年校慶logo徵選計畫
壹、計畫緣起
時值建國一百年,適逢本校70週年校慶,為激發全體親師生參與熱情並塑造 70週年校慶之形象識別符號,以達到宣揚埔心精神的目的,乃配合校慶活動的推廣而辦理此一徵選計畫,鼓勵全校學生發揮個人或團隊創意巧思,設計出意象簡明,兼具美感、內涵,且具代表埔心國小精神之形象標誌。
貳、設計概念:
除要能彰顯埔心國小辦學理念與兒童圖像外,更必須要能展現建校七十週年校慶的歡愉氣氛。所設計之LOGO必須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標誌、刊物等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參、徵選單位:教務處
肆、徵選辦法:
一、                   參加資格:凡本校在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可以個人參加或組隊參加,但每隊人數最多三人為限。
二、    設計主題說明:
1.Logo設計應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力求簡潔且內蘊本校精神
2.能具體呈現創校七十週年的歡愉氣氛。
三、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0月18日(星期二),作品繳交到教務處。每位(隊)參與徵選者以1件作品為限,超過不予收件。
四、作品規格:
1.設計圖稿:手繪稿以八開圖畫紙、電腦繪製以B4尺寸為限。圖畫紙由學校供應,電腦繪製可洽教務處代為輸出(每人(組)限2次,超過需自行付費輸出)。
2.設計說明:填寫「設計圖稿」以條理敘述闡明設計理念,內容不超過100字。浮貼於設計圖稿後繳交。
五、繳送方式:親送教務處收。
六、成績公佈:評選結果預訂於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學生朝會時公開公佈並頒獎。將得獎名單及作品亦同步公告於本校網站。
七、著作權:得獎作品(含圖文),由本校取得全部權利。
伍、評選規定:
一、本項活動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
二、初選由本校具有美術專長之教師、校長及各處室主任擔任評選,選定符合本校七十週年主題之作品5件,入圍複選作品
三、複選入圍作品由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進行公開投票。
四、複選得票數最高為第一名,依序為第二名、第三名、佳作。
五、評審內容及項目:
(1)主題創意表現(40%)。
(2)構圖造形設計(30%)。
(3)整體色彩應用(30%)。
陸、獎勵:
一、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捌百元,(作為本校七十週年校慶Logo)
二、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伍百元。
三、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參佰元。
四、佳作頒發獎狀乙幀及榮譽卡各三張
柒、經費來源:本項活動之經費由七十週年校慶基金支應
捌、附則: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相關附件1:1000925-70週年識別章logo甄選辦法.doc (大小:48K 時間:2011-09-28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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