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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 網址:人氣:1730
時間:2011-09-18 21:59:38 (2011-09-18 22:00:44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目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回饋社會之理念,並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學子要付出努力,才會有甜美的果實,特訂定【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以下稱本獎)。

 

二、補助對象

各縣市之國小及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經學校校長推薦,每校限1名。

 

三、申請時間(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各校申請時間:100年9月15日起至 10月5日止.  

 

四、申請文件

1.            申請書一份(共3頁)。

2.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印本乙份。

3.            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乙份,影印本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認定之。

4.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 申請表格請參閱附件 *

 

相關附件1:100勁梅校長獎表格.doc (大小:1402K 時間:2011-09-18 2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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