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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0學年度五年級學生參加國際英語村遊學體驗課程補助案 網址:人氣:1325
時間:2011-08-31 08:13:3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為落實照顧弱勢學生得於國際英語村之全英語情境學習英語、品格教育及國際觀,凡符合下列各款之弱勢學生得由學校代為申請遊學補助(詳如申請表):
(一)設籍本縣或實際居住本縣且就讀本縣國小五年級之在學學生,經學校核定補助無力支付「午餐費」或「教科書費」或「簿本費」,並家庭符合低收入戶身分者,且須檢附當年度低收戶核定證明。
(二)設籍本縣或實際居住本縣且就讀本縣國小五年級之在學學生,經學校核定補助無力支付「午餐費」或「教科書費」或「簿本費」,並符合家境清寒或家庭突然遭遇中大變故,無經濟能力支付者,請所屬導師務必詳述該生家庭經濟、居住等家庭狀況及導師推薦之事由,經原校組長、主任及校長初審後,由英語村組長、主任及村長複審。
二、請各校於本年度10月28日前將100年9至12月申請表送達英語村彙整,101年1至6月申請表則於101年3月1月前送達,俾利後續審核。 (本校請於9月15日前將申請表送ˋ教學組彙整)
三、凡未依上開期限送件者,或經英語村或補助單位審核不合格者,不予補助,或經英語村通知補齊資料未於期限完成者,視同審核不合格不予補助,由各校自行負責。
四、申請表請由本縣國際英語村網站(http://ev.tyc.edu.tw)或本縣國民中小學英語資源網(http://www.tycetrc.tyc.edu.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

相關附件1:100學年申請表0829.doc (大小:54K 時間:2011-08-31 0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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