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教育部修正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 網址:人氣:1042
時間:2011-05-10 15:38:0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並100學年度(中華民國10081)起生效,由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426日臺國(二)字第1000060859C號函辦理。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業經教育部於100426日以臺國(二)字第100060859B號令修正(詳如附件)。

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前曾以教育部97523臺國(二)字第0970082874B號函發布在案,惟為求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之課程名稱與能力指標內容一致,並慮及國內國民習以「國語」稱呼國內共通語,僅於對外(外籍人士、國外機構等)說明時,才採用「華語」之原則,爰再修正其部分內文文字並微修能力指標項次;至重大議題部分,則係為配合本部98715臺國(二)字第0980112647C號令發布之閩南語課程綱要,增列各重大議題融入閩南語課程綱要對應表並調整部分指標細部內容,以臻完備。

四、本次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調整,已經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仍將自100學年度起,由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

五、檢附發布令影本,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輸入本案文號下載;修正後課綱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國教司網頁/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項下查閱(http://www.edu.tw/eje/index.aspx)。

 

★相關網址1:http://www.edu.tw/eje/index.aspx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