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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重要通知~本學年度將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事宜 網址:人氣:1324
時間:2011-04-21 11:21:5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縣府91年05月28日府人一字第0910113296號函辦理。
二、若取得碩士、博士……等較高學歷之畢業證書,或有其他職前年資欲申請改敘者,請檢附相關證件送人事室辦理。
三、其中「取得較高學歷」部分,若未能於本(100)年0731前辦理者,事涉改敘薪級之「生效日期」及「以改敘後較高之薪級再參加當學年度成績考核再晉一級」等權益,故請於取得研究所畢業證書後「立即」送人事室函報縣府,始得以「縣府收文日」「改敘生效日」。(請依附檔改敘申請書應檢附之證件,先檢附教師證、現職聘書、學位證書(原、新學歷)、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歷次敘薪通知書、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等資料送人事室)
四、繼續進修取得較高學歷改敘,係在本職最高薪範圍內提敘(博士550元、碩士525元)。改敘後之薪級如較原支薪級為低時,仍支原薪級,惟其本薪及年功薪範圍得分別提高至525元及650元。
五、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時,得改按新學歷起敘,並採計不含進修期間之服務成績優良(四條二款以上者),在本職最高薪範圍內按年提敘薪級。

六、寒暑假期間出國進修、公餘時間進修,仍應依學歷與經歷牴觸擇一採認之規定,扣除進修期間之年資;另休學期間並無進修之事實,毋須計入進修期間

相關附件1:改敘申請書.doc (大小:31K 時間:2011-04-21 1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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