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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0年度創意教學獎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1818
時間:2011-03-21 09:06:4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敬請各位老師踴躍組團參加..

辦法如下,詳細內容請參見附件檔

桃園縣100年度學校經營創新獎暨創意教學獎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全國創意教學獎實施計畫
 二、全國學校經營創新獎實施計畫
 
貳、目的:
 、為配合政府教育改革措施,持續有效的推動本縣創造力教育,並鼓勵本縣中、小學、幼稚園教師,結合資訊與網路科技,致力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把握班級經營、輔導學生適性發展,針對教育政策研擬教學方案與計畫,從不斷嘗試創造之歷程中發現可行之方並足以推廣之法,讓教育更具創新以提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二、為因應新世紀學校革新,鼓勵本縣中、小學校經營團隊,創新經營,本縣辦理「中小學學校經營創新獎」,結合資訊與網路科技,推展創新與多元的行政措施,帶動校園創新文化。

參、實施原則:
 一、創意教學獎:
分為本國語文(含鄉土語言)、外國語文 數學社會(品德教育)、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綜合活動、學前教育及生活課程等十大領域。
 二、學校經營創新獎:
依學校創新內涵分為行政管理革新、課程與教學領導、學生多元展能、校園環境美化、社會與環境資源應用五大類別。
 三、以輔導立場,協助縣內具創新經營特色之學校與創意教學之教師團隊完成相關計畫之撰寫與呈現,並協助其參與全國相關競賽,以爭取佳績。
 
、參加對象:
 一、創意教學獎: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或教學團隊。每件報名人數限5人以內。
  二、學校經營創新獎: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校經營團隊。每件報名人數限8人以內。
 
伍、辨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龜山鄉大崗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一)創意教學獎:桃園縣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幼稚園。
               (二)學校經營創新獎:桃園縣各國中、國小。
 
陸、辦理方式:
一、辦理期程:
活動流程
活動
名稱
活動內容
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
創意工作坊
1.報名資格
(1)教師創意教學獎: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學校經營創新獎: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2)有意願參加前開競賽之學校,請務必報名      參加。
(3)邀請本縣推動創造力教育或科學教育成果優異之學校參加。
(4)由本縣中小學輔導團推薦各學習領域創新經營成效卓著之學校參加。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0.03.23
(星期三)止

(1)請報名團隊於參加當日工作坊時攜帶筆記型電腦及相關電子檔(簡報檔、摘要),以利現場實作。
(2)本項工作坊屬於產出型之研習,請各校盡量以團隊成員報名參加(教師創意教學獎:一人以上,五人以下;學校經營創新獎:二人以上,八人以下)
2.課程安排
(1)教師創意教學暨學校經營創新獎工作坊之課程表如(附件一)。
(2)請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點選大崗國小報名研習,並請至www.creation.tyc.edu.tw網站進入「桃園縣教師創意教學暨學校經營創新」網頁,申請一組帳號,登錄參賽人員資料及上傳「方案摘要表」。(如附件二~桃園縣100年度教師創意教學獎摘要;附件三~桃園縣100年度學校經營創新獎摘要表)
(3)本案聯絡人大崗國小王主任3282457#210。
研習日期:100.03.26
(星期六)
3.產出
(1)本項工作坊屬產出型之研習,以輔導與鼓勵協助參與學校完成方案為目的。
(2)請各校於工作坊時,踴躍提出各校之想法,並請教授給予指導及當場修改。
100.03.26
 
第二階段
報名參加全國賽初審
各校於工作坊結束後,回到教學現場實踐與修訂原創(新)意方案,並請於100.4.15.前,將修訂好之方案摘要(最多兩頁)連同基本資料,以附加檔案方式email至下列信箱:(一)教師創意教學獎方案email至greateach@tmue.edu.tw,(二)學校經營創新獎方案email至innoschool@tmue.edu.tw
 
e-mail填寫方式說明如下:
(1)信件主旨:組別+方案名稱,範例:本國語文    做伙遊臺灣
(2)檔案名稱:組別+方案名稱,範例:本國語文   做伙遊臺灣
(3)信件內容:請寫明參賽組別、方案名稱、縣市、任教學校、聯絡地址、參賽者姓名、人數
範例:
組別
方案
名稱
縣市
任教
學校
地址
聯絡
電話
參賽
者姓
人數
本國語文
快樂
寫詩
嘉義縣
柴林
國民
小學
62346
嘉義縣溪口鄉柴林村107號
09xxx
xxxxx
王淑儀
1
 
(4)方案參賽人員一經確定即不得更改
 
 
 
 
詳情請參閱簡章
 
第三階段
聘請學者專家輔導
獎勵
 
(1)經本縣推選參加全國賽,獲選進入決審之學校,其報名費2000元與註冊費每人500元,由縣府核實補助;並給予團隊每人獎狀乙紙。
(2)參加全國賽決審得獎隊伍,除競賽單位之獎勵外,縣府另給予:獲特優團隊成員得核敘嘉獎兩次,優等獎團隊成員得核敘嘉獎乙次;以及稿費。
(3)進入決選之學校,可由本府教育處安排工作坊提供發表練習,以及縣內教師觀摩,再聘請學者專家予以輔導,以協助爭取佳績。
配合全國賽辦理100.04~100.07
另案辦理
 
   二、本縣參加全國賽決審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掛至於教育處及承辦學校等網站首頁,以供全縣觀摩學習,獲獎學校成員則獲邀進行縣內相關活動之分享。
柒、經費:
    本案所需經費由桃園縣政府相關教育專款項下支列(經費概算表如附件四)。
捌、獎勵:
 一、參加全國賽決審得獎隊伍,獲特優團隊成員得核敘嘉獎兩次,優等獎團隊成員得核敘嘉獎乙次;以及稿費(另案辦理)。
 二、依據「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第貳之一(四)條規定辦理敘獎,承辦學校工作人員4人予以嘉獎乙次,另實際表現優兩者復時發給獎狀獎狀乙紙。校長部分(若敘獎包含校長)以獎懲建議函報府辦理外,餘工作人員敘嘉獎部分授權校長發布,並副知縣府人事處。
三、參與本活動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參與本項研習活動之人員,活動日期若遇假日則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費原則下,給予半年內擇一日補休完畢。
 

玖、本實施計畫呈縣府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正。

相關附件1:100創意教學獎實施計劃.doc (大小:154K 時間:2011-03-21 09:06:45)
相關附件2:100創意工作坊實施期程.doc (大小:43K 時間:2011-03-21 09:06:45)
相關附件3:100創意工作坊注意事項.doc (大小:32K 時間:2011-03-21 09: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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