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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朱銘美術館2003兒童創作比賽─娃娃、畫畫、臉」活動,請鼓勵學生踴網址:人氣:187
時間:2003-11-17 15:11:1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九十二朱美館〈教〉字第九二○三六號函辦理。
二、徵件主題:娃娃、畫畫、臉。
三、徵件時間:即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
四、參賽資格:
〈一〉 幼兒組〈學齡前兒童〉。
〈二〉 低年級組〈年齡符合國小一、二年級之小朋友〉。
〈三〉 中年級組〈年齡符合國小三、四年級之小朋友〉。
〈二〉 高年級組〈年齡符合國小五、六年級之小朋友〉。
五、徵件類別:
〈一〉 平面美術:作品一律為四開大小之尺寸,創作之方法、材料不限,作品請勿裝框、護貝。
〈二〉 立體美術:作品最小為30×30×30公分,最大為70×70×70公分,創作之方法、材料不限。請確保作品結構穩固牢靠。
六、收件方式:〈務必將報名表貼妥於作品之背面〉
〈一〉於徵件期間自行將作品連同報名表,送交至朱銘美術館。
〈二〉於2003年12月31日之前,將作品附上報名表,郵寄至:208台北縣金山鄉西勢湖二號,「朱銘美術館2003兒童創作比賽」收。〈收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七、得獎名單將以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網站〈www.juming.org.tw〉公告。
八、報名表請逕自朱銘美術館網站〈www.juming.org.tw〉下載。
九、其他參賽事宜請洽詢活動專線:〈02〉24989940分機120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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