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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參加課後照顧申請補助請繳交證明文件 網址:人氣:893
時間:2011-02-18 08:58:04 (2011-02-18 14:58:15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參加課後照顧申請補助證明文件

一、本學年度依據教育局新增規定人數降為25人以下,為使學生得到充分照顧,本學期課後照顧已開設成2班,總人數目前37人。

1.若班上還有要參加的學生,也請儘速至教學組索取報名表與開課通知單。

2.依據減免辦法,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原住民、身心障礙者,請依規定於221繳交相關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證明或載有原住民身分之戶口名簿、殘障手冊)至教學組,以利辦理申請補助,逾期無法申請縣府補助。

 

二、若已持證明文件至註冊組申請特定學生就學補助者,可以不必重複繳交,我會與註冊組聯繫影印使用。

 

三、參加課後照顧申請補助證明文件

欲申請補助者,請於221日前繳交下列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1)原住民:戶口名簿登記在案者,繳交戶口名簿影本;

(2)低收入戶:具鄉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繳交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證明;

(3)身心障礙者:學生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繳交手冊影本;

(4)特殊狀況學生:指上述身分外家境清寒有村里長證明或導師證明者(請村里長或導師開立)

相關附件1:100-0218導師證明書.doc (大小:30K 時間:2011-02-18 14: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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