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9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1600
時間:2011-02-17 09:22:06 (2011-02-17 09:23:15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校報名參加專書閱讀測驗之教師,書籍由學校購置贈送,報名費由教師自付,敬請把握。請於222日前洽教學組登記,學校統一報名。詳細內容請參閱說明及附件計畫。

主旨:檢送本縣9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乙份,請轉知並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時間:100217日起至1002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盡量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1004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假中壢市元生國小舉行。

三、選讀書目有6科,每位甄試者報名每本書籍考試費用繳交新台幣貳佰元整,因受測驗時間限制,筆試至多報考5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量。)

四、甄審方式:每本書籍只限用筆試方式甄試。

五、參加甄審人員獎勵如后:

()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2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24小時研習章。

()成績達80分(含)以上,未達9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15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18小時研習章。

()成績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5小時研習章。

()成績達60分(含)以上,未達7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0小時研習章。

()成績為59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另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0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小時。(以鼓勵教師進修及參加)

六、參加甄審教師成績及格獲桃園縣政府核發研習證明及獎狀者,將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各校教務處-教務主任,請教務處代收並轉發。

七、活動相關事項請參加甄審人員詳參,旨揭計畫請逕上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相關附件1:100-0201實施計畫.pdf (大小:158K 時間:2011-02-17 0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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