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導師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99學年身心障礙鑑定安置 網址:人氣:22902
時間:2010-10-21 15:03:1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班上經導師觀察如有
1.疑似身心障礙(不包括學習障礙與情緒障礙),經家長同意願意接受鑑定安置特教班的學生

2.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是發展遲緩醫療證明的學生

,請告知天使班老師與到天使班領取鑑定申請表格

相關附件1:埔心國小99學年第三次身心障礙鑑定安置實施計畫.doc (大小:59K 時間:2010-10-21 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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