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本縣99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請參閱 網址:人氣:2815
時間:2010-05-28 10:34:0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及本縣99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
  「精進教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遴選辦理時程:
(一)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6月10日(星期四)止
(二)初審:6月10日至6月14日(資料審查)
(三)複審:6月15日至6月25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告錄取名單:8月
(五)辦理團務會議及頒發聘書:98年9-10月

三、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遴選(已完成續聘之輔導員請勿重複推薦),並詳填推薦表一式貳份,於6月10日
  (星期四)前備文報府辦理(請逕寄或送桃園縣政府總收發文室)。推薦表務必填寫完整,未經服務學校相關人員
  核章者無效(如核章人員或被推薦者於99年8月1日職務異動,需重新填寫推薦表核章後繳交)。

四、各校推薦之教師經遴選聘任為輔導員,學校相關人員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鼓勵教師出任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學
  校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相關附件1:99桃園縣國教輔導團國小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doc (大小:106K 時間:2010-05-28 1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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