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導 承辦:訓育組來源:192.168.?.?
標題:財團法人桃園縣有愛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有愛認養園 網址:人氣:820
時間:2010-04-29 11:46:1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教育部99年4月26日台國一字第0990065361A號函辦理。
二、被認養資格:
(一)貧弱之學童
(二)面臨突發性危機之學童
三、被認養對象:6-15歲國小及國中兒童少年。
四、認養名額:99年度預計認養500位孩童。
五、接受認養時間
(一)每位孩童接受認養時間為一年一期,一年期滿後,將重新審理。
六、認養方式:
(一)專案助養人:每月捐助新台幣1000元,協助貧弱學童持續就學、課業輔導、生活扶助與成長教育。
(二)每年定期舉辦一次認養人和捐助人相見歡的活動【舉辦時間預計於聖誕節前後】。
七、被認養人需要繳交的資料:
(一)推薦單位填寫推薦函一份。
(二)被認養人個人基本資料一份。
(三)申請書一份。
(四)單位審核單一份。
八、本案若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03-3468871*19 陳淑蕙小姐。
九、本案相關附件請逕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請導師協助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1:有愛認養園地.doc (大小:365K 時間:2010-04-29 1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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