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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灣新子愛在甜甜圈獎助學金及跨國交流 網址:人氣:806
時間:2010-04-12 18:03:01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並務請詳閱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99年度「台灣新子愛在甜甜圈」獎助學金及跨國交流
甄選計畫
一、依據: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為鼓勵在艱困的環境中能奮發向上,保有上進精神表現的外籍家庭子女特捐贈獎助學金及補助跨國交流學習。
二、宗旨:
(一)鼓勵努力向學之外籍家庭子女,使其得以健全適性的發展。
(二)表彰外籍家庭子女具有奮鬥進取、服務利他、刻苦耐勞之美德。
     (三)鼓勵台灣新子主動學習母語(如越語、泰語、緬甸語…等),增進新移民子女母語之能力,除可增加第二外語專長及促進家庭親子互動之外,更為桃園航空城培育語言人才。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
四、辦理方式:
    (一)獎助項目:
        1.獎助學金部份:毎位學生獲頒一定金額之助學金
(1)國民小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2,500元。
(2)國民中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4,000元。
         2.跨國交流部份:毎位學生經審核後補助三萬元,可用於來回機票及生活費,於暑假時在其母親(或父親)之原生國進行為期至少二週之跨國生活體驗及文化交流學習。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
1.獎勵對象:設籍於桃園縣或就讀於桃園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之新移民子女。(跨國交流部份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
2.獎勵名額:
(1)獎助學金部份:國中50名、國小190名,共計240名。
(2)跨國交流部份:預計國中3名、國小7名,共計10名。
(上述各項獎勵錄取對象及名額得由審核工作小組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之,若錄取人數不足,則視情況增加國中、小獎學金名額。)
    (三)甄選資格
1.被推薦者父或母為設籍桃園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桃園縣內中小學學生者,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2.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
 (1)獎助學金部份:以學生97學年度(一年級新生則以98學年度上學期),在校之各項學習及日常生活表現為依據,擇優遴選。
 (2)跨國交流部份:除學生97學年度(一年級新生則以98學年度上學期)之各項學習表現良好之外,並能具備其母語聽、說、讀、寫等基本能力者。
3.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四) 申請標準
1.符合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等高關懷家庭中仍能有向上表現之學生。
2.日常生活表現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或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有特殊表現者(如獎狀或具體事蹟證明等),得優先錄取。
(五)推薦單位及方式:
 1.桃園縣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依法設立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教育或民間單位均可推薦。推薦方式請上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網http:// http://163.30.118.12/下載推薦表。並備妥相關文件送桃園縣新移民學習中心審查。
地址:桃園縣平鎮市龍南路315號。電話:03-4506279
2.推薦單位依本要點所訂獎勵對象及遴選原則進行推薦作業。
(1)獎助學金部份:推薦單位為學校單位(每20名外籍家庭學生得推薦1名正取、1名備取,每40名外籍家庭學生得推薦2名正取、2名備取,以此類推。未達20名之學校得推薦1名正取;請各校視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先行排序);另推薦單位為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者,最多以不超過 3 名為限,且被推薦者不得為同一學校。
(2)跨國交流部份:各國、中小視學生狀況自由報名。
 (六)評選方式:聘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計七人。
    1.獎助學金部份:針對申請學生之資料,依名額進行審查。
    2.跨國交流部份:針對申請學生之資料、表現及母語之聽、說、讀、寫能力進行相關檢試,依名額擇優錄取。本學期新移民學習中心將開設越南、泰國、緬甸語親子母語共學,歡迎踴躍報名,多加利用。
    3.審查資料:
(1)本助學金申請表
(2)申請表附件
(3)其他佐證資料:如鄉鎮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其他證明。(如:清寒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村、里長證明不予採納)
 (七)辦理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9年5月21日(五)止。
2.獎助學金審查日期:99年5月23日-6月4日
3.跨國交流甄選日期:99年6月2日(三) 。
4.公告日期:99年6月4日(五)。
(八)發放作業:
1.獎助學金部份
(1)各推薦單位依核定金額檢附統一收據至忠貞國小後,撥款至推薦單位,由推薦單位逕行發放。
(2)推薦單位須逕行製作印領清冊,並自行保管備查。
          2.跨國交流部份
                將於錄取後另行通知召開說明會,說明相關事宜。
★相關網址1:http://www.hci.org.tw/service4.html
★相關網址2:http://163.30.77.5/~luewl/scholorship/scholorshi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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