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轉知新坡國中辦理「2009桃園縣教師藝文季『墨花、彩舞、炫桃園』活動」,請踴躍參加 網址:人氣:3627
時間:2009-08-26 10:50:01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展期:98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

二、開幕茶會:98年9月2日上午10時

三、地點:中壢藝術館

四、教師得課務自理情況下予以公(差)假半日登記,至教師研習網登錄報名,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五、學生部分現場備有學習單,請踴躍前往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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