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國民小學學生申請「在家自行教育」要點網址:人氣:216
時間:2003-08-11 13:30:1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申請個案應於八月一日至八月六日向學校提交申請表,暨教學計畫書各乙式五份,各學校請於八月十一日前辦理初審,於八月十五日前備文函送福安國小彙辦(大溪鎮福安里汴頭十六號,電話:3871414)  
★相關網址1:www.boe.tyc.edu.tw/boeboard/index.asp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