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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人事行政局函以,「藝文圖書業」已納入國旅卡特約商店業別 網址:人氣:1216
時間:2009-01-06 09:51:50 (2009-01-06 09:55:32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人事行政局函以,「藝文圖書業」已納入國旅卡特約商店業別凡合於交通部觀光局所訂條件者,可向該局申請加入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12月25日局考人字第0970031064號書函轉交通部觀光局97年12月8日觀業字第0970032306號函辦理。

二、前揭來函略以,依據「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具體措施分工規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建會)係負責政策之擬訂及部會間之協調溝通;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局)係主管發卡銀行之遴選及收單機構之徵求、特約商店範疇之界定及審核與檢核系統之委託建置及維護;本局係配合修訂公務人員休假補假規定及辦理公務人員宣導事宜。行政院業於97年12月17日以院授人考字第0970065172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第5點之1、第6點,並增訂附表明定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又於該表增列「藝文圖書業」,包括於書店、博物館、美術館、畫廊、藝廊及觀賞音樂會、戲劇、舞蹈等藝文展演之刷卡消費,均得請領補助。本局另於同年月23日以局考字第0970065273號函請交通部(觀光局)加強「藝文圖書業」特約商之佈設,以利公務人員刷卡消費。對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申請及審核事項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該局洽辦(電話:02-234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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