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 承辦:學務長來源:210.64.?.?
標題:本縣「提升中小學生藝文基本能力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517
時間:2008-10-13 06:15:2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97年10月6日本縣「提升中小學生藝文基本能力實施計畫籌備會」會議修正辦理。

二、請各校將本項計畫納入學生學習規劃,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計畫以政策宣示與學校的具體可行的措施為導向。

(二)本計畫實施在兼顧理想(未來要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學校要做得到)之間取得平衡。

(三)具體實施策略由校內到校外,由簡單到複雜。

(四)儘量在不增加學校及教師的負擔下,提升學生的藝術素養與能力。

(五)本計畫希望學校與地方藝文場館結合藝術展演,激發師生美感經驗。

(六)規劃藝術家進駐校園活動,舉辦藝術創作展示與成果發表。

★相關附件1:01桃園縣提升中小學學生藝文基本能力實施計畫.doc (檔案已不存在!)
★相關附件2:02桃園縣提升中小學學生藝文基本能力活動檢核表.doc (檔案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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