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富邦慈善基金會∼用愛心做朋友活動 網址:人氣:680
時間:2008-10-06 14:39:04 (2008-10-06 14:40:29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請符合條件之學生由級任教師協助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對象包含所有因家庭經濟窘困以致就學困難的學生,為避免資源重複,不受理已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應屆畢業生因畢業在即,升學情況無法掌控,本會同樣不予受理。


 

二、本活動以學校為單位,每校新增推薦學生最多20名(不包含原受助學生),受捐助之學生每位可獲為期一年,每個月新台幣六百元助學金,每人共計七千二百元,每月匯入學校帳戶由學校依照受助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三、請將申請學生填寫完整之申請書複印學生自傳、老師推薦函一份,並將初次申請學生與舊受助學生分開裝訂後,申請文件正本連同複印本一併以掛號寄至基金會。


 

四、申請審核通過即確定可獲補助,基金會將以電話告知並確認補助學生名額及錄取名單,目前接受補助之學校原則上以上一期(去年)開始補助的月份為本期補助開始月份,或按照實際捐款情況調整;新申請學校則依照捐款情況決定開始補助之月份,開始補助撥款當月會再次通知並確認。


 

五、名單一旦審核通過請勿任意更改,申請學生轉學或異動請立即告知基金會。

*附註:目前已接受本會補助中學生請繼續送件申請以免補助中斷,最慢需於補助期結束前二個月送件。


補助期間配合協助事項

  1. 請於學期結束(每年一月及六月底前)提供學校開立之領據(表四)、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受助學生之學期成績證明及感謝卡片(可彈性提供)一同寄回基金會。

  2. 協助轉交助學人與受助學生交流之信件、感謝卡、禮物…等,並協助學生寫謝卡予愛心助學人,以表收訖與謝意。

  3. 若受助學生異動,請立即告知並傳真名單至基金會,以利基金會匯款更新等行政作業。

  4. 若助學金至補助期結束仍有剩餘,請將剩餘款項發還給受助學生。

  5. 本會將評估補助期間學校配合情形,作為下期合作補助與否的依據。

★相關附件1:9603學校申請資料.zip (檔案已不存在!)
★相關附件2:申請表格範本.zip (檔案已不存在!)
★相關附件3:富邦慈善受助案例表格.doc (檔案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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