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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縣府來文有關各校教師實施定期評量命題時,可採相關策略 網址:人氣:618
時間:2008-06-16 10:56:0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教育部97年6月6日台國(二)字第0970102814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改善定期評量運作模式,其方法與策略如下:

(一)學校實施定期評量命題時,可採共同審查(修題、審題)方式進行,以有效提升試題品質。

(二)定期評量結束後,可進行試題及評量結果分析,將分析結果確實回饋於教師教學與教學計畫的修正,並運用於補救教學。

(三)學校可善用讀卡機設備,以減輕教師閱卷負擔,並能掌握學習評量資料,有效進行分析,使評量結果得發揮回饋之效益。

(四)定期評量結束後,請學校將定期評量試題上網公布,以促使學校更為重視定期評量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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