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調查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網址:人氣:395
時間:2007-09-03 14:24:22 (2007-09-03 17:49:39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本案分別調查「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及「申請補助書籍費」的學生數。

二、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家遭重大變故、家境清寒的學生。


說明:
(一)「書籍費」補助部份:

1、受理對象不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該類學生另受依本縣「辦理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籍補助要點」核予書籍費補助,請勿重覆請領)。

2.補助標準:全額補助(即依課程綱要規定開設之科目或領域課本與習作之總價款)。

(二)「代收代辦費」補助部分:本案採定額補助,本學期各年級補助標準如下:

1.國小:一、三、五年級每人補助2,000元;二、四、六年級每人補助800元。

2.國中:一年級每人補助3,500元;二、三年級每人補助1,500元。

二、檢附本縣辦理國民中小學特定學生就學費用補助實施要點乙份。


為維護學生權益,請確實掌控填報期程,逾期填報者視同無補助需求,不予稽催。

請學年主任於96年9月7日前彙整學年相關資料後逕送註冊組彙整,以利註冊組於9月10日前填報教育局。
 
★相關附件1:特定學生就學費用補助實施要點.doc (檔案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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