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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縣九十六年度新進教師及實習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報名事宜網址:人氣:2147
時間:2007-08-09 10:56:5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本案前已網路公文通知各校報名,原定報名時間為至8月6日截止,惟為因應各
    校新進合格教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仍在陸續報到之中,因此延長報名時間及
    報名方式等事宜,說明如次。
二、辦理時間: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南區)
              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五(北區)
    辦理地點:元生國小四樓視聽教室﹝中壢市文化二路161號,內壢家樂福斜對面﹞。
三、參加對象:桃園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幼稚園)之新進合格教師、代理教
              師及實習教師,南、北區各200人為限。
四、報名方式:
(一)8月16日前取得教師研習系統帳號密碼者,請逕上桃園縣教師研習護照系統網路報名。
(二)8月16日未能教師研習系統帳號審核通過者,請貴校於20日前以傳真方式報名,
      傳真號碼4345082,傳真報名表格如附件。
(三)8月20日以後報到之新進教師,請各校自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五、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核予六小時研習時數。(如研習帳號尚未審核通過,
    則請各校於研習結束後一星期內傳真補登研習申請表至元生國小,統一辦理研習時數補登事宜)。
六、辦理本研習活動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研習期間在不支代課費、課務自理原則下
    給予公(差)假登記(縣府函文號96年6月12日府教特字第0960194476號)。
七、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研習之教師自備水杯。汽車請停放於元生左側免費停
    車場或週邊道路路邊(紅線、斑馬線及網狀黃線常會拖吊)。
八、本研習目的在於提升新進合格教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之輔導專業知能,同時
    兼具增進該師與家長溝通及諮商學童之正確觀念,以避免新進人員倘因經驗不足
    可能形成之困擾。因次,敦請貴校以維護教師促進專業成長之權益,務必轉達九
    十六學年度新進貴校服務之合格教師、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並妥為其完成報名。
謹請配合,特此致謝。
九、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長 莊老師 Tel:462-5566 #133  
★相關網址1:http://doc.tyc.edu.tw/govdoc/upload/C022300001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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