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導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交通安全執法新規定...歡迎家長進來了解網址:人氣:655
時間:2006-12-19 10:39:2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親愛的家長您好!
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為鼓勵民眾一起參與關懷交通,養成用路人遵守路權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自96年1月1日起推動”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工作,請您共同來推動並影響周邊親朋好友,讓桃園~~交通更安全,行車更平安!
‘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工作分4階段執行,請大家告訴大家~~~
第一階段:96年1月1日起
1.闖紅燈(罰1800-5400元)。
2.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罰1200-3600元)。
3.嚴重超速(超速60公里以上) (罰6000-24000元)。
4.轉彎、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600-1800元)。
5.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第二階段:96年4月1日起
1.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罰600-1800元)。
2.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罰600-1800元)。
3.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罰600-1800元)。
4.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罰600-1800元)。
第三階段:96年7月1日起
1.汽車違規行駛機車優先道(罰600-1800元)。
2.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罰600-1800元)。
3.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罰600-1800元)。
第四階段:96年10月1日起
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罰600-1800元)。
2.支道車不依規定停、讓(罰6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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