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96年度「教育部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導師請注意網址:人氣:327
時間:2006-11-17 12:45:08 (2006-11-17 12:57:24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學生費用免費....但受輔學生之指標需「同時」符合下列二種情形之公立國中小學生
(一)具有下列身分之一者:
1.原住民學生。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但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不得重覆申請。
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4.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5.其他經學校輔導會議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如單親、隔代教養、家境清寒等,以不超過攜手計畫受輔對象人數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二)在學學習成就低落需補救者:都會地區(桃園市、八德市、中壢市、平鎮市)以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五,非都會地區(其他九鄉鎮)以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二十五為指標。
*其他補助項目及相關規定請參見「教育部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助要點」。
*本案要點請自教育部國教司網站/96年攜手計畫下載(http://140.111.34.119/EDU_WEB/Web/EJE/index.php)

P.S 請各班導師預估並於11/21(二)前至學務系統填報符合課後扶助且下學期應可參加學生之人數,以做為96年度課後扶助是否開班之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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