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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中年級數學新綱研習補充說明網址:人氣:4960
時間:2006-09-25 10:18:3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本研習為教育部規定之強制研習,所有擔任中年級數學領域教學之教師均要參加。
2.本研習參加對象為95學年度96學年度預定擔任中年級數學領域教學之教師。(因限於研習資源分配,每人以限參加一次為原則)
3.本研習在本年度共分上半年度(4-6月)及下半年度(9-11月)場次,詳如附件,請貴校詳加調查後,通知應參加研習但未於上半年度參加者,儘速上網報名。
4.參加本研習者公(差)假登記,並在不影響校務下擇日補休。
5.依教育部規畫,明年預定辦理對象為高年級,明年是否辦理中年級數學新綱研習亦依教育部政策而定,因本研習為教育部強制擔任中年級擔任數學教學之老師全部都要參加,事關教師權益,請務必宣達相關人員知悉。
6.本研習報名雖在頭洲國小,但研習場地在平興國小或東門國小,請提醒貴校教師不要跑錯場地。
7.連絡人:數學學習領域專任輔導員何基誠。電話:4901204轉102。  
相關附件1:32.doc (大小:46K 時間:2006-09-25 1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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