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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土語】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 網址:人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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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商借教師 謝承祐
電話: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3003946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30039461_ATTACH1.doc)

 

主旨: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3年4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30034100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3年7月3日(星期三)至同年7月5日(星期五)。
(二) 研習地點:新屋國小藝術教室(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三) 報名資格:
1、 持有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2、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四)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郵寄報名方式辦理,請填妥回流進修報名表及檢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影本、身份證影本等相關資料,並於113年6月6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新屋區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332750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三、 報名人數及錄取名單:本案錄取50名(錄取順序以郵戳為憑,額滿即截止),錄取名單於113年6月14日(星期四)前公告於新屋區新屋國小網站。
四、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五、 檢附「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私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

 

 
相關附件1:376735100E_1130039461_ATTACH1.doc (大小:125K 時間:2024-05-09 13: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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