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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本市自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起成立桃園市立華德福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小部)籌備處 網址:人氣:60
時間:2024-04-25 07:26:4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商借教師 鄭安利
電話:03-3322101#7594
電子信箱:libraanly@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高字第11301043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市自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起成立桃園市立華德福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小部)籌備處,請查照。
說明: 本案屬本市重大教育政策,為推動設校事宜,奉准於113學年度成立籌備處,籌備處主任由本市楊梅區仁美國中校長兼任,並配置2名行政教師協助,以利後續新設校等事務。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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