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學組來源:10.80.?.?
標題:【轉知】113年度市內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及客區校名單確認 網址:人氣:29
時間:2024-04-08 21:04:1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李依蓁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ichenle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300300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3003000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030004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113年度市外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原區校、客區校及客文校,以及113年度市內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及客區校名單確認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會議紀錄辦理。
二、 有關113年度市內外教師介聘之優先介聘機制說明如下:
(一) 市外介聘:全國介聘作業自113年起納入辦理取得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優先介聘相關規劃,爰113年度市外介聘需界定本市國小原民校、原區校、客區校及客文校名單,俾辦理後續優先介聘事宜。
(二) 市內介聘:依本局113年3月12日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會議決議,規劃本市113年度市內介聘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介聘順序(依序辦理具原語中高級認證教師應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具客語中高級認證教師應優先介聘至客家人口二分之一行政區學校及一般教師),爰市內介聘需界定本市國小原民校及客區校名單。
三、 本年度市(內)外介聘作業系統中,學校屬性只能擇一登錄, 爰學校如同時具備「原民校」及「客區校」性質者,或 「原民校」及「客文校」性質者,將一律登錄為「原民校」。
四、 本案名單涉及後續優先介聘事宜,請貴校協助檢視確認,俾據以辦理後續介聘作業。如仍有疑義,請於113年4月9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填報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agaKwQ7GCfj5zcG68)反映調整事宜(無則免填),逾時概不受理。本案確認後名單將公告於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s://eteacher.tyc.edu.tw/)。
五、 檢附「113年度市外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原區校、客區校及客文校一覽表(草案)」及「113年度市內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及客區校一覽表(草案)」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

 

 
相關附件1:113年度市內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pdf (大小:221K 時間:2024-04-08 21:04:16)
相關附件2:113年度市內介聘本市國小原民校2.pdf (大小:223K 時間:2024-04-08 21:04:16)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