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幼教 承辦:幼兒園來源:10.32.?.?
標題:【公告】修正「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實施要點」 網址:人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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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羅韵絜
電話:3322101#7585
電子信箱:ifntuy010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 桃教幼字第11300275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027540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027540_ATTACH2.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實施要點」,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以桃教幼字第113002468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本案電子檔得至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最新消息(https://law.tycg.gov.tw/index.aspx)下載。

 

正本: 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本市各非營利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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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3:376735100E_1130027540_print.pdf (大小:196K 時間:2024-03-29 1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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