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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網址:人氣:37
時間:2024-03-21 23:17:20 (2024-03-21 23:17:42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函

  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承辦人:書記 江珈儀
電話:03-4096682#2010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497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客文字第113000253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6500A_11300025313_ATTACH1.png)

主旨: 檢送「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宣傳海報及DM,請協助宣傳及張貼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報名日期為113年4月8日至6月11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7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php)。
二、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 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1、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 申請日期至113年6月18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113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3、 申請日期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截止。
(三)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 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獎勵金。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1、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五)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2、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3、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六)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三、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372&sms=14705)查詢。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立圖書館、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本市農漁會、本市事業機構

 

 

 
相關附件1: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png (大小:2765K 時間:2024-03-21 23: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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