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市府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網址:人氣: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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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8日府教小字第113005978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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