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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新街國小辦理本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 網址:人氣:173
時間:2024-03-05 23:58:3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7470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3001895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PCWXXH)

主旨: 有關新街國小辦理本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 本案說明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3年3月17日至4月28日,共7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 參加對象(總計60人):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及國中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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