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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報名事宜 網址:人氣: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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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書記 江珈儀
電話:03-4096682#2010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497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客文字第11300207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三、五 (376736500A_1130020715_ATTACH1.pdf、376736500A_1130020715_ATTACH2.pdf、376736500A_1130020715_ATTACH3.pdf、376736500A_1130020715_ATTACH4.pdf、376736500A_1130020715_ATTACH5.pdf)

 

主旨: 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報名事宜,惠請公告並轉知所屬單位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月17日師大進字第1131000202A號函辦理。
二、 旨揭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認證於每月辦理,全國認證於113年9月7日及15日於全國16個考區辦理,相關報名資訊請詳閱各級認證簡章,詳附件一、附件二。
三、 旨揭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另有到校施測服務及認證輔導班開班補助申請,欲申請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請詳閱到校施測簡章如附件三,及開班補助申請表如附件四。
四、 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作業,19歲以下報名免收報名費,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惠請協助公告報名訊息於貴單位網站。
五、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1份供參。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農漁會、本市事業機構

 

 
相關附件1: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_ATTACH1.pdf (大小:338K 時間:2024-01-24 19:46:06)
相關附件2: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_ATTACH2.pdf (大小:2836K 時間:2024-01-24 19:46:06)
相關附件3: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_ATTACH3.pdf (大小:3013K 時間:2024-01-24 19:46:07)
相關附件4: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_ATTACH4.pdf (大小:148K 時間:2024-01-24 19:46:07)
相關附件5: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_ATTACH5.pdf (大小:336K 時間:2024-01-24 1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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