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為維護同仁健康權,請各機關學校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規範,相關工時管控及稽核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網址:人氣: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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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3日府人考字第1130018482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12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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