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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桃園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推廣研習營網址:人氣: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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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7470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20128762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1287621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莊敬國小辦理桃園市113年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推廣研習營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莊敬國民小學112年12月21日莊小教字第1120008050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閩南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辦理旨揭研習,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1月23日(星期二)8時30分至16時。
(二) 參加對象(總計100人):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莊敬國小三樓研討室。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星期五)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錄取名單於113年1月18日(星期四)公告於莊敬國小網站(https://www.zjes.tyc.edu.tw)。
(五) 報名方式:請逕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rTSG9zCpg659digk9)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六)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三、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相關附件1:閩南語演說推廣研習營.pdf (大小:283K 時間:2024-01-07 19: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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