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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793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網址:人氣: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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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王立心
電話:3322101#7521
電子信箱:100493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1270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127080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27080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793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793D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阮宥潔科員(電話:02-77367770)。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相關附件1:海外攬才子女專班01.pdf (大小:182K 時間:2024-01-05 21:08:48)
相關附件2:海外攬才子女專班02.pdf (大小:126K 時間:2024-01-05 21: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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