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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識字量測驗」開放施測暨「學習島嶼」使用事宜 網址:人氣:151
時間:2023-12-06 20:24:5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何筱敏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hsiaomin12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1196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119640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識字量測驗」開放施測暨「學習島嶼」使用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67809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提供教師依學生識字評量結果選擇適性教材與教學策略,爰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協助辦理「國民中小學識字能力評估計畫」,相關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 識字量施測資訊:
1、 施測對象:國中、國小學生。
2、 施測開放時間: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
3、 識字量測驗網址:https://pair.nknu.edu.tw/literacy。
(二) 學習島嶼資訊:
1、 使用對象:國中、國小學生與教師。
2、 網站使用時間:不限。
3、 學習島嶼網址:https://pair-learn.nknu.edu.tw/learn。
(三) 相關資訊:
1、 「識字量測驗」與「學習島嶼」為同組帳密,無帳密者請由各校方管理者至前開網站提出申請。
2、 、對於「識字量測驗」或「學習島嶼」有任何想法,歡迎利用以下表單進行回饋:https://pse.is/5dzpbg。
三、 檢送「識字量測驗」、「學習島嶼」宣傳DM1份,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劉小姐(連絡電話:07-7172930轉1817;電子信箱:pair.nknu@gmail.com)。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相關附件1:識字量測驗.pdf (大小:5059K 時間:2023-12-06 20: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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