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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112學年度國小綜合活動領域領域召集人研習,日期調整為112年12月9日星期六辦理 網址:人氣:95
時間:2023-11-27 23:20:2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大溪區美華國民小學 函

  地址:33560桃園市大溪區美華里15鄰金山路50號
承辦人:小綜專輔 劉秀琴
電話:03-4717009#350
電子信箱:gy204@gyp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 美小綜字第112000766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376735100E1120102384print (376439746Y_1120007669_ATTACH1.pdf、376439746Y_1120007669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112學年度國小綜合活動領域領域召集人研習,因配合講師公務行程,日期調整為112年12月9日星期六辦理一案,請惠予轉知貴校綜合活動領域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2年10月20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小字第112010238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原定日期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因講師另有公務,故調整為112年12月9日星期六辦理一天研習。
三、 請北區學校(桃園區、大溪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 及大園區)優先薦派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參加研習,請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美華國小)登錄報名。
四、 教育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
五、 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小組團員為工作人員,亦得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 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並由教育局112學年度精進計畫統籌支應。
六、 檢附教育局公文及研習計畫。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副本: 112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團員 (含附件)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李瑞婷老師 (含附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家庭研究與發展中心林如萍教授 (含附件)

 

 
相關附件1:112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01.pdf (大小:339K 時間:2023-11-27 23:20:27)
相關附件2:112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02.pdf (大小:393K 時間:2023-11-27 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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