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衛生 承辦:衛生組來源:10.32.?.?
標題:【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時數之修正規定 網址:人氣:749
時間:2023-10-06 14:25:0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點修正規定

三、研習單位:

()本部。

()環境部。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教師研習機構。

()本部補助或委託辦理之民間團體、學校或事業。

()環境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之民間團體、學校或事業。

()環境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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