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公立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非營利幼兒園專任教師或代理教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一案,請查照。 網址:人氣:731
時間:2023-09-28 08:43:2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5日桃教人字第1120094930號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212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相關附件1:376735100E_1120094930_ATTACH1.pdf (大小:300K 時間:2023-09-28 08:43:27)
相關附件2:376735100E_1120094930_print.pdf (大小:184K 時間:2023-09-28 08:43:27)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