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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 網址:人氣: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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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200943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094383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本局業以112年8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10076567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日自112年9月16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日)23時59分止,務請於時間內報名,以免影響學生參賽權。
三、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假壽山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至多2人)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龍華科技大學、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相關附件1: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pdf (大小:138K 時間:2023-09-24 2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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